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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來網路書店歡迎您 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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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歷史,我可以學會什麼?

 
定價: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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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讀歷史?耗時50年的鉅著,用一本200頁的結論告訴你為什麼。

本書是世界知名歷史學家威爾.杜蘭用50年時間、周遊世界各國完成的《世界文明史》最終結論 。他因這部大書獲得普利茲獎,本書英文版在這50年間不斷再版,成為不朽作品。

書由幾個主題──地球、生物、種族、人性、道德、宗教、經濟、政治、與戰爭──來探究歷史對人類天性、行為、及未來的看法。

作者威爾.杜蘭認為,面面俱到的觀點並不存在。畢竟我們無法全盤了解歷史,因此我們得有「歷史是片面」的認知,我們必須「暫且安於目前臆測」的態度;對於歷史,也該和科學、政治學、相對論和其他法則一樣,抱持懷疑的態度,然後以自己多方思考的方式來驗證。

這是一種必須抱持的人生態度。讀史,可以幫我們做到。

>>更多《讀歷史,我可以學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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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新鮮事
 

你聰明,有幹勁,為什麼總是離成功差一步?
文╱Bomi

順利從學校畢業,也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待著,常常加班到很晚,週末或假日仍然不忘充實自己,總覺得自己很用心工作,似乎過的很忙,但為什麼卻好像一直沒做出什麼成果?你,是離成功總是差一步的殘念人嗎?

殘念這個詞來自日文(ざんねん),有著可惜、遺憾的意思,既然覺得可惜,就代表殘念人本質上擁有完成事情的能力,卻每每差臨門一腳,前功盡棄成為令人感到遺憾的人才。作者從邏輯與思考探討殘念人缺少的那1%,點出遺憾的人思考上的缺陷。

書中有一個業務員的例子,從事業務工作的人都知道的幾個工作鐵則,就是顧客至上(=不挑顧客)、快速回應(=顧客一找,馬上飛奔過去)、提高顧客滿意度(=盡可能滿足顧客的期待),但很多人只知道跟著鐵則來跑業務,卻總是把時間和精力花在沒興趣的人身上,附和需求,不僅老是打亂自己的工作節奏,更常常無法達成業績。這是一種完全被動的工作型態,只是配合工作法則、配合外部環境,沒有自己的行駛方向,徹底被牽制而行。相反的,許多有能力的超級業務員,在安排自己的工作時,是採用過濾的方式,例如先準備商品的目標客戶和一大疊紙,逐一打電話給名單上的客戶,第一次通電話的目的只是在試探潛在購買的族群而非推銷,將可能的人選篩選出來後寫在每一張紙上,再根據背景資料來蒐集通話的話題,並記下相關的回應及再回電的時間,然後將客戶資料依照星期來排序,這個做法,讓他們能夠明確的推進下一週的工作進度,乍看之下好像是配合客戶而行動,但事實上則是業務員從容的運用自己的時間,做出規劃。

這是因為他們掌握了事件的「優先順序」,當時間的使用方式能夠自己決定時,就不會白白浪費,並且能樂在工作中,相反的如果只純粹應合別人的要求,整天就只能疲於奔命於給答案。殘念人總是努力的去達成別人所訂的目標,以別人的基礎來工作;但優秀、成功的人則是為了達成自己想要的目標來安排工作步驟。

一般年輕人,新到一個組織,通常沒有太大的權力,同時受到上司、同事、其他部門、外部的牽制,很難大刀闊斧推動改變,只能就手邊的業務下判斷,因此常常很難以自己的步調工作,久而久之就越來越被動,沒有收到指令前,絕對停滯不前,慢慢的也就變成了殘念人。

如果仔細觀察周圍擁有高度評價的人,可以發現除了主動,他們更善於溝通,能夠讓別人清楚的知道他們的意思,因此對於推動他們想要的目的便得心應手。如果你每次表達完意見後,總是換來對方一句:「然後,你希望我做什麼?」是不是成功又走遠了的感覺?有效又有推動力的溝通方式,也有既定的節奏和規則,用書中的例子來說明:

「這個問題必須在明天下班前解決。(P)
因為如果拖過明天,就可能會造成其他相關計畫的延遲。(R)
A計畫如果拖延,就會產生00的問題,
如果對B造成負面影響,就會對△△造成傷害。(E)
所以,這個問題非得在明天下班前解決不可。」(P)


可以發現,主動又有方法的人知道說一件事前要先說出結論(Point),之後再以理由(Reason)陳述,舉出具體實例來得到對方的認同(Example),最終再以結論(Point)收尾,加強對方執行下一步的意識,就得達到「讓對方理解」、「獲得意見」、「讓對方行動」的目的。

《殘念人的思考法》提倡的是一種讓人生更為充實的「思考線索」,從傑出組織對優先順序的選擇、個人想達成工作成果的方法、組織對人才的選擇、個人如何成為社會中有絕佳判斷能力的人等面向著墨,不想成為殘念人,別忘了優先順序決定了你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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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連載:《但願妳還在》第一回

 

一我們中樂透那天,我正把大紅色的蠟製大嘴唇戴在嘴巴上,那是我爸在卡車休息站買給我和挖鼻孔小鬼的,那其實是一種糖果。我們坐在那部老別克車裡,正要從貝絲姑婆那兒回家,半路停在州際公路邊一個叫阿默的店加油,爸爸就是在那裡買了樂透彩券和大紅色的嘴唇糖。

「我已經三十年沒看過蠟製嘴唇了。」我爸一邊伸手進口袋拿錢,一邊疲憊地說。我媽一年前也是在這條州際公路上出車禍過世,從此以後,我爸看起來就像南北戰爭中被打敗的南軍將領模樣──他看了很多寫那些人的書。他走路的時候肩膀聳得高高的,頭壓得低低的,悲傷、若有所思的模樣讓我想起傷心的修女。那天稍早一點的時候,我還聽見他告訴姑婆說他一直沒睡好。

「我的天,那你就不應該開車了。」貝絲姑婆這樣勸他。她本來堅持要我們留在她位於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的家過夜,但我爸爸婉謝她的好意。他在阿默的店停下來買咖啡,而這將是我們的生活在一年內第二次出現大轉彎的起點。

阿默的店又髒又吵,整個都是汽油和油煙的臭味。我和挖鼻孔小鬼去洗手間時,一路上只敢用嘴巴呼吸,也不敢在那個髒兮兮的洗手台上洗手。我們一回到別克車裡,馬上把車窗搖起來,把大卡車發出的刺耳聲完全隔絕在外,同時逃離那股緊跟著我們的廁所臭味。

「安全帶都綁好了嗎?」我爸一上車就這麼問我們。他買了一杯咖啡,正努力把它穩穩放在儀表板上。

「好了。」我回答,但其實我沒繫好。我知道我爸不會轉過頭來檢查,因為他的脖子很容易僵硬,頭部只能在最小範圍內移動。

「湯米呢?」

我看了看挖鼻孔小鬼,幫他把安全帶繫好。「好了。」

「那好。」他邊說邊轉動鑰匙,「我估計我們一個小時左右會到家。」

 

那是八月的一個傍晚時分,是一天中,逐漸退去的光明和慢慢增長的黑暗最勢均力敵的時候。我們家在芝加哥郊區一個叫威爾頓的地方。在回家的路上,我畫了藍天白雲的圖,是那種又大又軟的白雲,高高掛在天上。我想像我媽就住在那裡面,靜靜地飄浮著,還會像以前陪我一起畫畫時那樣,嘴裡哼著歌。挖鼻孔小鬼最討厭我畫畫,他先是焦躁,最後變成生氣。他大聲地嚼著他的嘴唇糖。

「我要一根蠟筆,」挖鼻孔小鬼說,「我也想畫畫。」我給他幾張紙和一支綠色的蠟筆。蠟筆的筆頭是圓的,我從來不給我弟削得尖尖的蠟筆,我怕他會把它插進鼻孔。

「他對鼻子的興趣不太正常。」貝絲姑婆曾這樣提醒我爸爸。「一定是對死亡的某種反應。」

我爸在看他買的關於南北戰爭的新書,他的頭連抬也沒抬起來。「他媽媽車禍前他就開始挖鼻孔了。他才五歲,我相信他長大後自然會改掉這個習慣。」

「他們有在看心理醫生嗎?」貝絲姑婆曾經這麼問,不過我爸沒回答。他只是縮在姑婆家客廳裡的一張椅子上,專心讀約書亞•勞倫斯•張伯倫傳記;這是南北戰爭時期的一位大將軍。

我們在晚上回到家。而晚一點正要上床睡覺的時候,雖然我通常覺得他對南北戰爭的討論很乏味,而且我其實比較想要多研究一下蠟製嘴唇,但我還是問了他那本書的事,因為他唯一有興趣的事就是南北戰爭,而今晚我希望他能表現出一點熱忱來。這幾天他很少開口。

他似乎對我的問題很意外,「這和張伯倫將軍有關。」他清了清喉嚨後這麼說。「他帶領北軍準備在蓋茨堡圍攻敵人。」他停了一下,我看得出來他在思考。「我最好把他的策略畫出來,真的很高明。」他拉出我的書桌椅,拿起桌上的鉛筆和紙。「張伯倫將軍本來應該鎮守蓋茨堡一個叫小圓頂的地方,結果他不只包抄了敵軍,還發動歷史上最卓越的一場反擊。他把部隊分成L型,讓一半的士兵像關門一樣包抄敵人,把叛軍打得落花流水。」

這時候,我了解我低估了我爸對約書亞•勞倫斯•張伯倫的興趣,開始擔心一場對南北戰爭的深入討論正逐漸成形。我原來以為也希望只要有一段評語,就足以讓他提起精神,但從他的語調和在椅子上那種自在的姿勢來看,我知道一場對戰略和手段的長篇大論即將降臨。

我爸對戰爭的興趣,以前也經常成為他和我媽吵架的導火線。車禍發生的前幾個禮拜,我爸已經在計劃要帶全家到塞羅國家公園度假。他對我解釋那場戰役的重要性時,我媽正好走進他的書房。她看到他桌上那些地圖和手冊,就發飆了。

「你瘋了嗎?我為什麼要去那裡?離這裡二十分鐘的地方就有一座墓園。」她大吼。「如果你曾親身參與那場愚蠢的戰爭,那就不同了,或許我就能了解你為什麼中毒這麼深。」

「沒有,」我爸平靜地回答。「我沒有參與那場戰爭,如果有的話現在應該已經一百五十多歲了。」

「你的所作所為就像個一百五十歲的老人。」我媽說,拿起一本手冊往桌上摔。「我們應該去拉斯維加斯這種有趣的地方,」她說,「現在那裡很適合全家大小一起去。」

我爸看起來很受傷,他的眉頭深鎖,眼神有點恍惚,卻也表現出順從的樣子。這是一種我以後會非常了解的表情。「適合全家大小。」他重複一次這句話。

現在我爸正坐在我的小椅子上,雙腿交叉,手擺在大腿上,準備進行可能永無止盡的新討論。他的身材中等,腹部鬆鬆軟軟,稀疏的白髮像棉花糖一樣,一小撮一小撮從他頭的兩側長出來。他的眼睛又細又小,但下巴強壯堅硬地突出,顯得他好像很有自信也很自負。他傾身向前,我看到他的眼睛出現罕見的明亮及渴望。他檢視遠方的地平線,探查叛軍的防線,要找出他們的弱點和方向準備進攻。不論是蓋茨堡、安提坦、錢瑟勒斯維爾、布爾淵、亞特蘭大和守望山,每場戰役我爸都有參與。他和格蘭特將軍一起藏在泥巴堆裡,和傑克森一起死守陣地,和李將軍一同擘劃出絕妙的策略,和薛曼將軍燒毀一座座城市,多次和林肯一起出生入死。

「爹地,我的鼻子在流血。」挖鼻孔小鬼走進我的房間說。

血是鮮紅色的,從湯米的下巴滴到他黃色的睡衣上。儘管看起來很刺眼,但我不太在意。湯米經常流鼻血,看起來有點髒髒的,但不會有什麼大礙,只要用一塊濕毛巾壓在他頭上拍一拍,就能把事情搞定。

但我爸很在意。「我的老天啊。」他還沒說完就從椅子上彈起來,一把抓起湯米,消失在走道上。十分鐘後他回到我床邊,我用已經練得很完美的招式:嘴巴張得大大的、頭靠在枕頭上,裝出已經進入夢鄉的樣子。我聽到我爸嘆氣,感覺他在調整我的床單,然後聽到他走出房門。這時我從枕頭下面拿出蠟製嘴唇,開始好好研究。

我對這玩意兒很有興趣,就像大多數的怪東西都能引起十一歲男孩的好奇心一樣。蠟製嘴唇很滑、很輕,背後有一道小小的突起,正好可以很完美地在我的牙齒間滑來滑去。把這東西戴上之後,我想像自己在和葛蕾絲小姐玩親親。葛蕾絲小姐是我的老師,人很溫柔又甜美。我們雙唇緊貼,在她桌邊共舞。

「泰迪,」她會這麼在我耳邊低吟,用雙手捧住我的臉頰說,「泰迪•帕帕斯,你從哪裡弄來這個嘴唇的?」

我對葛蕾絲小姐的幻想消失後,就靜靜地把枕頭套拆下來纏在頭上,然後再抓一條毯子,像斗篷一樣披在肩膀上,蠟製嘴唇則牢牢地固定在我嘴上。我穿過走道,進去挖鼻孔小鬼的房間,打算嚇醒他──我偶爾心血來潮時會這麼做。幾個星期前我躲在他床下,裝出忽大忽小的鬼叫聲,嚇得他大聲尖叫。

挖鼻孔小鬼的房間很小,到處塞滿玩具和衣服,所以我花了一點時間才找出一條通往他床邊的安全的路。到床邊後我挨近他的臉,檢查一下他的鼻子是不是還在流血,我知道我爸會忘記這件事。我看他的鼻子很乾淨,於是開始發出輕輕的呻吟聲,想把他吵醒,可是當他終於翻過身來時,我就不再鬼叫了。他手裡握著一件藍色和粉紅色相間的毛衣,那是我媽媽的。

我站在那裡,看著他握住那件毛衣。我對我弟弟又愛又恨,是一種只有兄弟間才有的情緒,但也擔心他和他的怪異行為。我知道他非常想念我媽,也好幾次聽到他在睡夢中哭泣。不過,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拿著她的毛衣。

我好像在那裡看他看了很久。他濃密的黑髮整個梳到後面去,嘴巴張得開開的,看起來個頭很小、很安靜、年紀很輕。我把蠟製嘴唇拿下來,彎下腰在他耳邊輕輕唸《聖母經》。我媽媽總會在睡前和我們一起禱告,我唸經是為了她,也是為了湯米。唸完後我就回去自己的房間,這時斗篷又變回毛毯,被我一路拖回房間。我累了。

我睡著後沒多久,又被一陣啜泣聲吵醒。起初我以為是挖鼻孔小鬼,等我完全清醒後,才發現那個哭聲是我爸的。我嚇到了。我只聽過他哭一次,在我媽的葬禮上,只稍微哭一下。我擔心他受傷或生病了,於是躡手躡腳走進他的房間。我看到他坐在床邊,手裡拿著在阿默的店裡買的那張彩券。一開始他沒注意到我,所以我就站在那裡看著他哭,他的肩膀不斷抖動,眼睛又濕又紅。

「你怎麼在哭?」最後我終於問了。

他抬起頭來,迅速地擦掉眼淚,有點難為情。「是電視,我剛剛才聽到。我在樓下看電視新聞。」他說,然後他低頭看彩券,又抬頭看我。「泰迪,我想我們中了很大一筆錢。」他靜靜地說,「老天啊,我想我們中了一大筆錢。」

(連載未完,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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