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那時,提姆的事我一直保密,沒讓父母知道。可是在他邀我去他家之後,我覺得自己有義務邀請他來我家。老實說,我擔心的倒不是提姆,而是我父親。跟溫柔的普雷桑先生相較起來,我父親看起來像是粗蠻的人。帶提姆回家,我怕父親會做出什麼怪事或說出什麼怪話。可是我倆的交往已經到了得見見對方父母的階段──不只為了得到父母的同意,也因為妳對自己所擁有的為榮,想讓他們看看。 「女孩們,永遠別怕真相。」 那是瑪麗•馬格麗特修女的另一句格言,也是我最愛的格言之一。故事接下來的這部分相當重要,雖然說來挺吃力的。不過,我確定妳跟我一般年紀時,對於性事一定知道得比我多,所以我想我寫的任何東西都不會對妳造成衝擊才對。我只是事先提醒妳一下而已。 那時是聖誕假期,我父母晚上出門拜訪朋友。妳可以想像賽克萊的冬季──妳幼年的時候也滿常去的。那片由松樹與甘蔗田構成的平坦三角洲風景,在冬季之外的時間裡,時時苦於熱氣與恐怖溼氣,冬季等於是種解脫。那是我最愛的季節,也是我唯一會對農場動情的時候。空氣變得乾爽清澈,池塘的邊緣結凍成冰,成群結隊的棕色鵜鶘飛越頭頂。跟母親在廚房裡做南瓜派,或者陪父親將柴火扛進屋裡,我就能想像自己與父母取得和解,攜手相偕在農場上開創生活。我可以想像一種未來:父母與孩子是朋友,而不是戰鬥對象,在平和理智的世界裡結為盟友。 那晚,等我父母出門以後,提姆來接我去購物中心看電影跟約會。雖然我父母並未明言禁止我跟他見面,但是顯然不贊同我們的交往。提姆因此煞費苦心避免與他們打照面,而我也盡量別在家裡提起他的名字。換句話說,他們不知道我還在跟他約會。 我去梳妝打扮時,提姆往客廳壁爐裡添加薪柴,要讓火燒得更旺。我記得自己一面更衣,一面從走道旁的臥房跟他閒聊。他不時回答我,聲音穿越敞開的門口傳來。我回到前廳時,他還蹲在壁爐前,用撥火棍調整薪柴的位置── 妳看過男人做那種事的模樣嗎?一定有吧:他們彷彿帶著天生的自信,戳撥焚燒中的薪柴(翻動它們,先撬起一端再放下),彷彿照顧火堆是他們生來注定要做的事,恍如透過基因傳承下來的東西,一代接一代,一路回溯到棲居小木屋與洞穴的人們。提姆以為我還在臥房裡,於是下巴微微偏離火堆,用嘴角囁嚅著說話。我在門口停步瞅著他。 我說過提姆不是個體型壯碩的男生,可是那晚他穿了紅格子呢厚外套,配上不錯的牛仔褲,頸子繞著灰圍巾。他的臉側映出火光。他繼續講話、戳著圓木,如此自在與滿足,偷偷看著他的我,覺得自己見到了他最私密的時刻。我想,這就是提姆獨處的模樣。而那番景象既賞心悅目,也啟迪人心。 我只是試著依照記憶來描述。當時屋外天氣冷冽,屋內暖烘烘的。爐火熊熊燃燒,我倆獨處一室,而我父母再幾個小時才會回來。於是我倆做了在那種情況下,任何十五歲女孩與十七歲男孩會做的事。 我將門邊的燈關掉,從背後擁抱提姆。我吻他的頸與耳的時候,他扭動身體、咯咯發笑。他轉身將我扳倒在地毯上。接著他懸在我上方,細細端詳我的面龐,一邊輕柔撫搓我的髮絲。他的雙眼來回閃動,彷彿想在我的五官裡預測兩人共同未來的徵兆。他一臉如此嚴肅,讓我不自在起來。 「你當初為什麼邀我跳舞?」我最後問他。 「什麼?」 「高一與高四生舞會那晚啊,你為什麼挑我?」 他思索片刻。 「我媽過世以後,大家好像都很怕跟我說話,好像我有傳染病什麼的。我記得妳以前會很同情地看著我──好像只有妳知道這有多苦。 「有天早上──妳可能根本不記得了吧──有天早上妳對我微笑。我走上巴士,妳坐在後面看著我。妳歪著嘴露出半笑不笑的樣子,好像想逗我開心。那表情可能才維持半秒鐘,妳可能根本不記得了,可是那整天都讓我覺得好過許多。」 我記得的。 「那就是我那晚邀妳跳舞的原因。我只是從來沒──」他停下來。 「什麼?」 他猶豫不決,牽動嘴唇一副準備要說什麼的樣子。 我用膝蓋戳戳他。「說嘛。」 「我只是從來沒──我這輩子從來沒想到我會這麼幸運。」 在這樣的時刻,發揮效用的倒不是那些話,而是那股情愫。來自他心裡深刻又真實的情愫,而他把它呈獻給我、端給我,像是脆弱珍貴到難以言說的東西。而他對我的信任,開啟了我內心的某些東西。 妳要明白,在那晚之前,我與提姆頂多只是接吻。那些吻當然很不錯。可是我以浸信會教友的身分被帶大,在主日學學到的事不管多麼荒謬,都會以某種方式黏著妳不放。而提姆當然很客氣,從不勉強我。不過,那晚一切如此盡善盡美,沒有所謂對錯或好壞的問題。 我幫他脫掉厚外套、毛衣與牛仔褲。提姆對自己的身體挺害臊的,所以我從沒見過他沒穿棉衫的模樣。他的體格還像個少年──有點皮包骨、纖瘦、百分之百平滑。他幫我褪去衣物時,越發自信起來,最後我倆拋開羞慚,躺著對著彼此的外貌嘖嘖稱奇。那晚在爐火之前,信任與愛意讓我倆搖身一變,我們年輕、美麗、完美無瑕,如同上帝原本的旨意。 也許我不該跟妳講的。我們接下來所做的事,人們想怎麼說,都隨他們去,想怎麼稱呼也隨他們,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出賣與褻瀆它。但我知道我們做的是件好事。我知道不管別人說什麼,青少年完全有能力愛人。某個年紀的青少年也許甚至是最懂得愛人的:在他們的心靈尚未受到傷害與懷疑的毒害之前;童年時期對愛的概念仍徘徊於青少年心中,在世界尚未帶著陳年的憎恨與偏見來大肆破壞之前。 我就不拿細節來惹妳難為情了──妳很清楚我在說什麼。我只需要說,那晚一起躺在地毯上時,我們發現對於彼此的共鳴,這種共鳴幾近神聖。就把它叫做「結合」好了。原本是我的變成他的,而本來是他的變成我的。我們打從哪兒學來的?不是從任何人身上學到的,而是天賜的本能。我記得,最後我啜泣一會兒。提姆低聲許諾,直到我安心為止。嘆息、歡笑、繾綣於彼此的懷抱裡,我們沒看見車頭燈光掃過客廳牆壁,也沒聽到越過前廊的腳步聲,直到我父母走進房間發現我們。 接下來的場面如此醜惡,連我現在回想,也淨是一片晃動模糊的猙獰血紅。母親先是尖叫,然後掩住嘴巴。父親口中爆出一連串粗話。我手忙腳亂躲到沙發後方,父親將提姆從地板上拉起來,開始出手揍他,一手緊抓他瘦巴巴的臂膀,另一手不停猛擊他的腦袋。我拚命想要阻止父親,他對母親下令:「拉住她!」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臂,逼得我只好轉身。小茶几翻倒,檯燈打破,我們成了怪獸,在火光點亮的洞穴裡放聲哀號、激烈扭打,影子宛如魔鬼般在牆上亂舞。最後父親以最不堪入耳的字眼辱罵、狠踢提姆,一路將流著血又裸身的他踢下前廊階梯。用一條地毯裹住身子的我,在走廊上止步不前。我放聲尖叫:「我恨你們!我恨你們!我恨你們!」 他們把我鎖進房裡,永遠不准我跟「那個墮落的人」見面。隔週,聖誕假期結束以前,父母把我帶到巴頓魯治的聖心學院,參加入學面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