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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諾.葛瑞南 出版社:天下文化 出版日期:2011 / 05 / 31 | 【 親愛的小王子 】 二十九歲的康諾.葛瑞南為了探索未知,辭掉工作展開為期一年的環遊世界之旅,而前往內戰的尼泊爾「小王子兒童之家」擔任三個月的短期義工就是啟程第一站。 康諾原本對義工活動意興闌珊,一方面不確定自己是否有足夠的技能,一方面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足夠的熱情可以投入內戰開發中國家的工作。然而,一群活潑而精力充沛的孩子迅速改變了他的想法,為他帶來難以計數的挑戰與收穫。隨後,康諾在震驚中得知這些孩子其實「根本不是孤兒」的殘忍事實,原來兒童人口販子對偏遠村落家庭收取大筆佣金,允諾這些家庭將保護孩子、不讓孩子受戰火波及,最後卻把孩子帶到遙遠而兵荒馬亂的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遺棄。 康諾原本隨興的旅程因此轉彎,他開始努力讓他所深愛的孩子與家人重逢,而這個任務並不簡單──他必須冒著生命危險穿越尼泊爾的險峻高山,面對血腥內戰造成的危險,忍受讓人行動不便的腳傷。與此同時,他未來的妻子和事業夥伴則癡癡等待康諾回到加德滿都,祈禱他能在被雪困住之前離開山區與她相會。 《親愛的小王子》講是關於家庭與孩子的真實故事,以及一個人面對登天困境時所能激發的潛能。《親愛的小王子》的故事悲喜交織、爆笑連連,在在證明了信仰的力量,還有愛的無遠弗屆。【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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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手札 》 |
洪致文,資深鐵道迷的20年愛忿。 文/陳琡分 在台灣鐵道文化的世界裡,洪致文已然是一個舉足輕重的名字。1990年,他開始於《中國時報》寶島版發表鐵道相關文章;1992年推出的第一本鐵道專書《台灣鐵道傳奇》,在那個眾人只將火車視為交通工具、與文化完全搭不上邊的時代,他試圖披荊斬棘地建構鐵道文化的概念;及至眼下最新的《台灣鐵道文化志》,他依舊細數著一則又一則屬於台灣、屬於歷史、屬於人們與火車之間的故事,耕耘不輟,至今已逾二十年。 端看洪致文的出版資歷,不少人會以為他或許已過中年,然他正值不惑,讓人驚訝於他的年輕;看他對鐵道的專注程度,可能也會認為他鑽研於此中領域,但他實為一名大氣科學博士,任教於師大地理系。翻閱他的十多本鐵道專書,可能又會覺得洪致文之於鐵道文化或鐵道書寫,只要話匣子一開,該是說不盡的狂熱與興奮,然而,連最後這個猜測,都是錯的。 長年關注台灣鐵道文化發展,談起這十多年來的變化,洪致文透露出深沉的無奈。政府與台鐵對於鐵道相關文物的處理方式,從想法到策略上的顢頇,已不需多言;諸多的破壞與粗暴的對待,看在洪致文眼中,從最初的錯愕與不忍,如今只剩麻木的情緒。他的評價與建言總是既直接又犀利,從建物的維護,到車身的保存,皆可說是砲聲連連。其毫不留情的程度,幾乎要讓人忘記,他是個從兩歲起就對鐵道充滿熱愛之情的資深鐵道迷。 「台灣有很多非常珍貴的火車,但依照台灣目前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是沒有辦法給這些火車一個『身分』的。」身分?為什麼火車需要身分?「有了身分,就會有法令的保護,不能亂拆也不能亂丟;還可以進一步編列預算,提供整修經費以及調查研究計畫與未來規劃建議。」洪致文進一步解釋,目前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只管建物與國寶器物,火車不在規範當中,而且因為火車具備可移動性,讓它的處境更為尷尬。「假設某個縣市想把某列火車歸為文化資產,如果台鐵覺得麻煩,他們只要把這列火車拖到其他縣市去放,就省事了。」但以同樣對鐵道有所珍愛的日本為例,他們會將火車訂定為「國家第一號重要文化資產」,依次編號,於是火車便正了名、有了身分,成了文化資產,而非過時即棄的交通工具。「當你沒有身分,你什麼都不能做。」 又如時下最夯的鐵道藝術村,洪致文也直指問題核心:「你會發現,把我們所謂的鐵道藝術村放到酒廠、糖廠,其實都是一樣的經營模式,跟鐵道是分離的。只因為它可能是在鐵道附近,便冠上了鐵道的名稱。但它其實與原始最根本的東西一點關係也沒有。」 凡此種種,讓洪致文對台灣鐵道文化的發展,除了失望、憤怒,其實還有沒說出口的憂心。「現在很多人看鐵道文化,都認為是無限的商機。但我們目前的鐵道文化往往都太膚淺。它很可能只是假藉一個符碼、一個名詞,就依附在這個文化上去創作,可是出來的東西和整個文化概念的本質卻是分離的,這是一種失根的文化創意。」洪致文認為這是台灣當前在文化面上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不只是鐵道,老街、古蹟、或是各種節慶祭典,都出現了同樣的病症,長期以來,將成為無可挽回的損耗。 「但至少現在『鐵道文化』四個字已經變成一種符碼,已經廣為人知了。」加上近年也有許多火車站與鐵道建物,都已經列為歷史建築,進到文化資產的項目下,洪致文認為,這已經是很大的進步。 「所謂的鐵道文化,是因為鐵道的出現,影響到周邊任何因它而出現的東西。例如有了火車,就有畫家去畫火車,或是有人在歌曲或小說中,加入了火車、車站的場景,這都屬於鐵道文化。」在洪致文的腦海中,有著一張龐大的台灣鐵道文化系譜,從鐵道起始,一路延伸到相關的各種領域,諸如文學、繪畫、電影、音樂等等。投身於鐵道文化二十年來,他期許自己逐步收束這個浩大的概念、將之落於實際且精確的物件上,再從這個具體的收束,往下延伸出其他文化概念。「鐵道文化包含的事物非常多,但它終究必須根植於真實發生的文化歷史,否則就變成架空的場景、奇怪的想像,甚至是錯誤的創作。」 「我希望自己的書寫可以造成一些正向的影響。」一面翻起這次由遠足文化推出的《台灣鐵道文化志》,洪致文一面有條不紊地細數著他所認知的台灣鐵道困境。「我對鐵道的喜歡跟感動還是在,但是會愈來愈少。」聽見一名資深鐵道迷這麼說,不免令人一陣心驚。「慢慢地,這些喜歡與感動,都會變成一種驚訝,因為你會不瞭解,為什麼某些事物會變成這個樣子。」洪致文強調,他並非抗拒新的改變。「我不認為新的東西就不好,只要同時顧及設計與概念,一樣會有很好的表現,例如台灣高鐵。」但神奇的是,類似的新事物、新材質,搬到台鐵去,就會走樣到令人傻眼。「我覺得那是人對事物一種珍惜的態度。」只要有珍惜,即使情境再艱辛,都能有動人的表現;反之,則是令人痛心的失望與傷害。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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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現場 》 |
【 新書 】 塗鴉是「我寫故我在」的一種表現,也是文化探討的重要議題。畢恆達《塗鴉鬼飛踢》 【 社會科學專業書展 】 認清這個世界:解讀經典理論,透視時代精神。5/30截止 【 書展 】 正義是帶給人們幸福,讓法律人面對權力不盲從不畏懼-【律師司法書展】,單本85折2本79折! 【 預售 】 「我不是反核運動家。這20年來,我一直在核電廠工作。只想在這裡告訴大家:所謂的核電廠,就是這麼一回事!」《核電員工最後遺言》 【 特賣 】 2011跳蚤市場,100萬點購物金大放送! 【 雜誌 】 赫爾辛基─回應人與自然的回聲設計:La Vie 5月號 |
正義•邏輯•思考【主題書展】> 邏輯思考訓練 醜人需要特別被優待嗎? 醜人權益推廣協會推出了宣傳活動,要求人們重視外表不好看的人所遭遇到的問題。該協會根據社會心理學領域的證據,證明社會大眾習慣性地歧視醜人。 最有利的論述為:根據凱倫•迪恩(Karen Dion)、艾倫•畢絲區德(Ellen Berscheid)、伊蓮•華斯特(Elaine Walster)等社會心理學家的研究結果顯示,社會大眾認為長相好看的人比不好看的人更聰明、和善、溫暖、適應良好、有能力,且性能力佳。因此,該協會推出了「為醜人說句公道話」的公開宣傳活動,直言不諱說出社會大眾對醜人有不合理的成見。 【為醜人說句公道話】 ◎你在小學時被認為是搗蛋鬼嗎? ◎你的作業明明寫得很好,同學的分數卻比你高嗎? ◎辦公室的萬人迷升職了,你卻沒被提拔嗎? ◎你發現異性對你的態度不好嗎? 如果是這樣,很有可能是因為你很醜!如欲表示支持並了解進一步資訊,請加入醜人權益推廣協會,跟我們一起對抗成見,終止社會大眾對醜人的歧視。 該協會更進一步認為,社會應該立法規定,確保外表不好看的公民也都能享有公平的機會。他們並指出,多數人都認為不應歧視肢體障礙者,也都認為社會應採取積極的措施,確保殘疾者有能力全面參與公民生活。 同樣的,推廣種族平等的團體也普遍認為,社會必須積極優待某些種族,藉以彌補地方性的種族歧視情況。而該協會同樣也認為外表不好看的人也是面臨了相同的情況,備受歧視,因此立法者應當要立法改善這種情況。 Q:醜人權益推廣協會認為我們應該特別優待醜人,這種說法是正確的嗎? A:醜人需要特別被優待嗎? 積極的「差別待遇註」在社會中扮演何種角色?適當的界限在哪裡? 首先,應該特別優待醜人之主張(例如實施工作配額制)其實並沒有那麼荒謬。因為的確有充分的證據顯示,長相不好看的人確實比較吃虧。 例如,艾琳•弗里茲(Irene Frieze)和同仁即發現,以十年為期,外表好看的男性MBA畢業生的起薪不但比外表不好看者還要高,賺錢能力也比較強;克里斯•唐斯(Chris Downs)和菲利普•里昂(Phillip Lyons)也發現,法官對於長相好看的輕罪者所處以的罰款金額通常會低於長相不好看者。 現在讓我們換個方向思考,要是我們在這裡所討論的對象改成是某個種族的人的話,應該也不難想見人們會有什麼反應了吧。 因此,擔心醜人會受到歧視不公的待遇,並非純屬荒謬。 是否對等? 醜人權益推廣協會認為,立法者在道德上有義務解決醜人面臨的歧視問題。因為社會一直以來都在努力解決其他種類的歧視問題,例如,在英國,一九九五年制定的身心障礙歧視防制法即規定,在就業與教育方面(及其他方面)歧視身心障礙者乃屬違法。 同樣的,一九七六年所制定的種族關係法則規定,種族歧視乃屬違法。而一九七五年制定的性別歧視防制法亦規定,性別歧視乃屬違法。基於這些規定,也使得該協會的主張更為可信。因身心障礙、種族、性別而受到歧視的問題,是法律授權要解決的實際問題;不過,正如我們所見,有許多證據都顯示長相不好看的人也會受到歧視,可是卻沒有為此立法。 更大的擔憂? 其實,我們在處理不同種類的不平等問題時,所採取的態度並不一致,這點便足以引發了更大的擔憂。 以人們看待智力一事為例,有許多證據顯示,一般的智力是一種遺傳的特質,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智力高低,生來有多少智力就是多少。而智力又與教育程度、職業的成功、收入水準以及現代社會中其他種類的成功之間有著強烈的關聯,智力較低者往往是處於不利的情況,可是,我們卻不認為社會應當設法改變這種情況。 或許,人們會認為,根據人的智力高低而採取不同的對待態度有著「合理」的理由,因此獎勵聰明人不屬於歧視。然而,問題就在於,同樣在處理其他種類的不平等問題時,合理的理由似乎並非關鍵的重點。 比方說,我們能夠提出合理的理由,說明為何要以不同的態度對待健全者與殘疾者,並且應當採取一些措施確保健全者與殘疾者都享有相同的機會。但至於為何要根據對方的智力高低,採取不同的對待態度,我們卻很難提出合理的理由。更別說,我們連想也沒想過,歧視醜人的問題或許也值得我們解決。 不切實際? 再者,關於這個提議肯定有人會提出反對,說特別優待醜人是不切實際的作為。然而,在某種程度上,這並不是重點。即使優待醜人是可行的,但是多數人並不認為優待醜人是正當的作為。 可是問題就在於,愈是細想這個問題,就愈是不覺得這主意荒謬。看更多「邏輯思考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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