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妙如(OKAPI 專欄作家) 《記憶人人hold得住》談的是很認真的記憶術,也就是讓你看過三疊洗過的撲克牌之後,你能依序說出每一張牌的花色和數字,這麼認真專門的記憶術。
我自己的記憶力其實不算差,只是多數用在沒路用的事情上(比如誰X月X日穿了什麼衣服和鞋子),真的有需要記住的像單字,別人的電話號碼等等,幾乎就完全進不了我的記憶體,雖然那也沒有很困擾我,畢竟,嘿嘿嘿我已經老到不用考試了(幼稚囂張地做鬼臉),可是,我依然很好奇究竟頭腦是怎樣運作的?那些能記得三副撲克牌的人真的是天賦異稟嗎?正因為它不是,它是人人都可以經由學習而達到的境界,所以這本書真的值得看一下!
尤其它一開始就寫著:本書作者挑戰全美記憶冠軍盃,決賽的場面──你看!他辦到了!他曾經一介平民,也是經由訓練竟能站在台上和那些特異功能的人士們比賽記憶!就可見這種說服力有多強,銀杏的功效和傳奇馬上就弱掉了,你需要的只是一本書告訴你怎樣使用你的大腦,怎樣專業地去記憶!
作者Joshua Foer是個記者,採訪過很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其中,包括幾個這樣的記憶「天才」,讓他訝異的是,這些人都曾說過類似的話:這其實是普通人都能做到的,如果你知道怎樣使用你的腦。當他深入採訪,比如安排這樣的人去某些專門機構做腦部測試和研究,確實也得到類似的證明:這些人的腦並沒有異於常人,頂多是在記憶時,他們也動用到某些常人不太去用的區塊。
作者Joshua並不是真的對任何採訪的項目都去親身試法,只是他也曾想過,假如人生能過目不忘,不但在外對人際關係很有幫助,夫妻關係也一定和樂融融(再也不會忘記老婆的生日或她交代要買的東西等等),甚至一些小事如永遠找不到自己的車鑰匙,這些是多麼地惱人!增強記憶力無疑是對人生加分很多,對身為一個記者而言,如能對資訊與過往事件有清楚正確的記憶,那將是何等的如有神助!就因為這些原因,他決定開始進行增強記憶的特訓,並對此做深入的探討。
和超級記憶力相反的,則是有些人只有很短的、不到一天的記憶力,當然這些案例多數是後天腦部受創或疾病所造成,Joshua同樣深入探討採訪他們的案例,只為了更佳地解釋「人腦是怎樣運用不同的部位去記憶?」。例如,有個簡稱EP的人,他一開始像是只得了一場普通感冒,可是兩天後病毒侵襲他的腦,這之後他就只剩年輕時的記憶還留著,並且此後也失去新添記憶的功能,前十分鐘說的話或見過的人,後十分鐘他已經完全不記得,每次他看到自己的太太也都像是隔了二十年沒見到她!如果你請他幫你做某件事,他現在不答應,沒關係,你過幾分鐘後再問他一次,就會得到不同的答案了。EP還是有喜怒哀樂的情緒,可是不論多麼大悲大喜,他下一分鐘就失去這些記憶了……
EP的例子也給我很多省思。我曾經也夢想過,如果人能不記得生命中悲傷的事該有多好!如果人總是能忘記那些撕裂你心的苦楚,該有多好!就連某些科學家也認為類似忘情水的東西是大商機,他們還在致力研究出一種能讓人選擇失去痛苦記憶的東西,但EP的例子讓我猶疑了,他是否幸福無憂,我也在心裡打了個大問號。
讓人訝異的恐怕是,儘管EP的腦已經沒有記憶能力,他每天去散步的路線確實天天走起來都像第一次,可是,他的慣性卻仍讓他保有像直覺般的意識!那是不靠腦所儲存下來的某種意識。
Joshua決定去訓練自己的記憶能力,這自然也引起相關研究單位的興趣,他們希望Joshua能在開始訓練前讓他們記錄下腦的狀態,之後可以比對他經過訓練後的腦,而Joshua也同意了。
這本書意外地使我了解,為什麼多年來我記住的無用事件更多,而重要的資訊反而很難留在腦海,因為無用的事(比如誰穿了什麼衣服)多數是影像,重要的資訊(電話號碼或某些文句)就只是生硬的數字文字,記憶的秘密確實是圖像影像,不只如此,還愈是3D或4D以上(嗅覺,味覺,觸覺等各種「覺」的加入)愈能讓你印象深刻,也就愈能把記憶留在腦海。不過,你又該怎樣把文字、數字轉化為影像(而且是能記住的影像,而不是任何隨便的影像),讓他們有系統又不混亂地留在腦中呢?這就是這本書要教你的。
連作者自己都曾質疑,為何要花那麼大的功夫去訓練自己專業的記憶術,去挑戰美國記憶冠軍盃?說真的,便利貼也不難用啊!更何況現在幾乎人人都有智慧型手機,誰還需要費工甚至去記自己家裡的電話號碼?於是,這議題也自然扯上了教育方針,究竟我們還需不需要讓孩子死背書?不需要?可是當全美有三分之二的17歲青少年說不出南北戰爭是何時爆發的,這樣的依時空不同而修正的教育方針難道又是對了嗎?
還有,為什麼人年紀愈大會覺得時間過得特別快?後來成為作者Joshua的記憶訓練教練的愛德(他就是那些記憶強人之一)有以下見解:
──Monotony collapese time; novelty unfolds it. You can exercise daily and eat healthily and live a long life, while experiencing a short one.
一成不變會摧毀時間感,新奇事物可將時間展開。每天固定運動、飲食健康均衡可以延年益壽,卻會讓你覺得生命一下就過了。
──Life seems to speed up as we get older because life gets less memorable as we get older."If to remember is to be human, then remembering more means more human."
年紀愈長,時間似乎過得愈快,因為難忘的事情愈來愈少。「如果留住記憶是為了活得像人,那麼記住更多就表示活得更像人。」
讓我比較訝異的是,這本書看到最後才發現,它原來不只有有趣的知識性,它居然還像友情小說般熱血!Joshua一開始就提他去挑戰全美記憶冠軍盃,中間也偶爾穿插他去接受檢測,開始特訓等一些過程,他怎樣遇到跨不過的學習瓶頸,怎樣經由愛德和相關友人們的提醒幫助而進步等。最後,比賽登場,一關關闖過,他Joshua,居然真的贏得了冠軍盃!事後這群和Joshua友好的記憶強人們,大家一起慶功狂歡喝得亂七八糟,胡搞瞎鬧,連我看到這裡都差點哭出來,「比賽」可真是永遠扣人心弦的故事情節啊!想想灌籃高手就知道了。
闔上書的那一刻,我真的覺得只有兩個字能說: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