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老還跟你一起做傻事的朋友
活了六十年,交往過的朋友多得數不清。
可是,朋友大部分就像坐火車旅行經過的小車站一樣,一個接著一個出現,又消失在彼方。其中,有的人像是中途站,有的人像是停靠三分鐘的站、停靠五分鐘的站或是轉乘站。
我大概有幾百個這樣的朋友,不過對於其中幾位,我一直沒有離站,他們便是「摯友」。
我有四個摯友,她們都是從我讀女校一年級時就認識的朋友,所以我們像親姊妹一樣要好。在我們五個人當中,有三人住關西,我和M子住在東京,因此我和M子互相麻煩對方已超過二十年。
事實上,可以安心打擾對方的朋友並不多。四十多歲時,我陪M子去了一趟京都。深夜裡,兩個人在飄著秋雨的某間酒吧前面站了一個小時,全身濕透。
為什麼我們要站在那裡?原因是M子的丈夫基於工作緣故,經常去京都,M子發覺丈夫和酒吧的老闆娘似乎很要好。為了逮到證據,M子特地選在她先生去京都出差這天,到酒吧埋伏。
或許,有人會批評我「真愛管閒事」、「真有時間」。
然而,在摯友當中,有些人遇到這種情況會好言相勸,但某些人之所以成為摯友,是因為彼此常能呼應各自愚蠢的一面。我那冒失的個性和M子冒失的個性,在這種時候更是相得益彰。
我有如自己的事一般憤慨:「什麼、外遇!真不像話!」然後說:「好!我去!我跟妳去!」
於是,我們在酒吧附近的電線杆後面站了將近一小時,等待她先生出現,但是他一直沒來。
我說:「今天晚上他不會來了,我們回去吧。」
M子說:「不,他一定會來,再等十分鐘。」
這樣的對話不知重複了幾回,即使再怎麼為朋友兩肋插刀,夜裡淋著冷冰冰的秋雨,讓我還算是清醒。可是當局者迷,光靠秋雨,M子還無法清醒過來。我們等十分鐘,又十分鐘,再五分鐘,不知不覺三十分鐘過去了。
我們兩人發火了:「可惡,既然如此,我們乾脆進去。倒要看看那個女人長什麼德行。」
我們商量要假裝進酒吧躲雨,如此一來,老闆娘即使看到兩名陌生女子走進來,也不會覺得訝異。兩人做出決定之後,便用力打開門,因為考慮到這樣比較有「躲雨」的真實感 我們難得表現出職業水準,店裡卻空蕩蕩的,一個客人也沒有。只有一個穿著白色圍裙、脂粉未施的歐巴桑,孤零零站在櫃臺後面,冷淡地招呼:「歡迎光臨。」
沒辦法,我們兩人只好點個啤酒,隔著桌子對飲。被秋雨淋濕喝的啤酒,好冰!我們嘰嘰喳喳地小聲交談。
「什麼嘛,不就是個歐巴桑嘛。」
「是那個女的嗎?」
「怎麼看都不像。」
「要不要問她?」
「什麼?」
「問她妳是老闆娘嗎?」
「然後呢,之後要說什麼?」
「要說什麼呢?」
櫃臺後面穿著圍裙的歐巴桑,低頭擦著玻璃杯。
「這店真冷清。」
「要走了嗎?」
「回飯店吧。」
我們兩人心灰意冷地離開酒吧。
雨勢變小了,路上行人絡繹不絕。當我們要過馬路到對面攔計程車時,路燈的光線映出M子的模樣。
她怕被先生發現,於是帶著男性用的太陽眼鏡和獵人帽,穿著向電器行店員借來、印有公司名稱的藍色外套。走路時,那副太陽眼鏡不時從她鼻樑滑落。
看到M子這幅模樣,我不禁心頭一熱。
啊,我們的友情真的很長久了,一股感慨湧上心頭。回想在女校四年級、十七歲的春天,M子迷上寶塚的男裝演員楠薰,她想讓我見識楠薰的魅力,硬拉我一起去看寶塚。雖然我一點興趣都沒有,但還是陪她去看。
這件事情傳回學校,一個女老師,把我和M子留在學校痛罵一頓。那一次我們被訓得好慘,最後終於可以回家時,兩人走在天色昏暗的路上,一起說著老師的壞話。
現在好像那時候,我和M子在京都的夜裡,邊走邊說她先生的壞話。那位過去穿著水手服、留著西瓜皮髮型的M子,現在戴著一副過大的太陽眼鏡變裝。她穿著電器行的外套還好,我一直掛心衣服淋濕還要花錢送洗,一邊拉著裙擺,墊著腳尖走路。
歲月流逝,我倆的友情不變。後來,M子捎來一封信,寫著:「誰會為了這種蠢事,陪我跑那麼遠到京都去。小愛的友情真是讓我好感動,謝謝。」
我現在還留著這封信,裡面除了上述那段話之外,後面還有附注:「話說回來,妳這人真的很怪,到幾歲都一樣。」
有人說這種朋友叫做「愚友」,但摯友或多或少都潛藏著愚友的影子吧。
順帶一提,M子的先生愛去的酒吧,不是我們去的那一間,而是在它的二樓。